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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6年4月教职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

发布时间:2026-03-27点击数:

院属各教工党支部: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月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主题:原原本本学论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主要学习内容

1.《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已下发全体党支部)

2.《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已下发全体党支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摘编》

学习方式

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全面贯彻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思考在“十五五”开局起步阶段,高公司党员应展现怎样的担当作为,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摘编》,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十五五”教育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交大力量。

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全体党员围绕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心得开展交流研讨。全体党员要结合理论学习收获和岗位工作实际,谈认识理解、找差距不足,深入讨论、集中交流,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不流于形式、浮于表面,防止学用脱节、以表态发言代替思想交流,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行动。

、有关要求

1.以支部为单位,原则上,由支部书记负责于2日下午(特殊情况,可调至9日下午)组织本支部党员集体学习和交流,并按学校要求提前3天报送安排。学习资料由组织员发送给支部书记。

2.请支委在学习结束后3天内,将学习会场全景照1张通过微信发送给组织员。同时,请支委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年底支部考核重要支撑材料。

3.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采取联学共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实效。

4.组织生活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到会方可开展,每次时长不少于1小时。

另,员工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由员工党建工作负责人参照本通知并结合公司党委员工工作部的要求下发相关通知。

公司党委

2026年3月26日